為了做好學位審核與授予工作,根據東南大學2023-2024學年校歷(見附件)中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時間,現將該學年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以下簡稱分委會)會議召開時間安排如下表:
分委會會議召開截至日期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召開時間 |
2023年8月25日(周五) | 2023年9月13日(周三) |
2023年12月1日(周五) | 2023年12月20日(周三) |
2024年2月23日(周五) | 2024年3月13日(周三) |
2024年6月3日(周一) | 2024年6月19日(周三) |
請各分委員會秘書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盡早公布2023-2024學年分委會召開的時間,通知有關導師及研究生本人,并報研究生院學位辦備案。
2、分委會秘書應根據《東南大學研究生手冊》的相關要求做好材料審查工作,如學位論文評閱、答辯委員會組成、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授予的要求,包括博士生發表文章的要求等。未達到授學位要求者,不得參加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討論。
3、在打印分委會會議用表前,務必做到:將研究生的學位申請材料分類別按學號排序,仔細核對上會討論申請學位的研究生名單,必須保證與所收研究生學位申請材料一致。
4、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保留一份完整的研究生學位授予討論材料,做好存檔工作。
5、提醒申請學位者,申請學位材料上交之前,自行復印有關材料以保存備用。尤其是今后欲報考博士研究生者,必須保存碩士學位論文評閱書(表二)及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決議書的復印件;需對學位論文有關的課題繼續進行研究者,須留存實驗原始記錄的復印件等。申報2024(2025)年校級(省級)優秀學位論文者,請自行復印學位論文評閱書及答辯決議書。
6、2024年2月份會議要求各分委會推薦參評2024年校級優秀學位論文(獲學位時間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間),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7、2023年度12月份分委會應安排本年度第二次新增碩導遴選相關申請材料的審核及表決,2024年6月份分委會應安排2024年度新增導師(碩導和博導)遴選相關申請材料的審核及表決。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東南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6月21日